上海|失业自救政策速查
最近核验:2026-10-08。金额不是保证支付,请先核对个人适用资格。
1. 失业保险金
自2026-07-01起:
| 领取阶段 | 每月标准 |
|---|---|
| 第1—12个月 | ¥2,340 |
| 第13—24个月 | ¥1,872 |
| 符合条件的延长领取 | ¥1,690 |
可通过“随申办”搜索“失业保险金申领”,按最新页面办理,或咨询当地人社经办。2026-08-16后的申领发放办法有新的按月发放规则,旧申请有过渡条件。
2. 灵活就业社保
符合条件、实际在上海灵活就业的外省市户籍人员,也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,并非人人都要先注册个体户。个人自行承担相关缴费成本,缴费基数与比例请查最新通知。
3. 医保6个月等待期的例外
根据2025年施行的职工医保实施细则: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一般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享受相关待遇,但此前已经正常享受职工或居民医保的人,在中断享受待遇后3个月内转为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,不受上述等待期限制。
因此不能对所有失业者说“医保一断就6个月不能用”。如果已超过衔接窗口,要具体咨询经办机构。
4. 顺风车保险
上海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相关规定包括本地注册车辆、非营运7座以下、真实顺路、分摊成本,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险。顺风车并不等于可以不受限制从事营运。开车前应与承保公司核对保障范围。
此页需要持续维护。 有新的上海医保、个体经营、失业待遇官方规则,欢迎附原文链接提交更新。